进口铜版纸长期对中国市场垄断的坚冰正在被打破。
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公司和江南造纸厂近日代表国内铜版纸企业联名状告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倾销。
本月6日,国家外经贸部宣布受理这4家企业的倾销申诉,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四国的铜版纸进行反倾销调查。这也是中国入世后政府受理的第一宗国内产业对国外进口产品的反倾销申诉案件。
金东纸业的一位人士表示,他们这次申诉不是为了限制进口产品进入中国,而是希望坚持WTO所倡导的公平竞争原则。
中国企业反击
突破进口产品长期垄断格局
欲夺市场话语权
近几年,中国市场铜版纸的需求量几乎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根据国际惯例,纸的消费水平可以反映一国经济、文化的发达程度,铜版纸的消费量占整个纸品消费量的比例越高,代表一国经济文化发达程度越高。可见,铜版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方企业有关人士说:“1999年之前,我国铜版纸的进口价格一般在1万人民币/吨以上,最高达1.4万人民币/吨,因为当时国内铜版纸生产企业无法与国外企业竞争。但1999年以后,一些铜版纸企业的投产和老厂家生产线的更新换代使国内铜版纸无论是产量还是质量都可以与进口铜版纸竞争了。国外的铜版纸生产企业为了维持其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就通过压低价格挤垮中国企业。因此在2001年进口铜版纸的价格降到7000元~8000元人民币/吨。”
就在国外铜版纸的垄断地位日益被打破之际,国外铜版纸厂商却以低价倾销的不公平贸易方式大量向中国市场输入铜版纸制品,尤其以韩国、日本、美国、芬兰等国企业更为明显。
2001年8月,中韩纸业巨头曾首次坐在一起,就韩国铜版纸在中国市场低价销售问题进行谈判,韩方也表示在当年9月提高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价格和减少对中国出口铜版纸的数量。中方企业有关人士认为中韩“对话”的结果现在看来并不令人满意,但“对话”的出现至少说明韩国自己也意识到了自身的确有错,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国内企业已拥有了能够与之“对话”的实力。
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上述四国对华出口铜版纸总量约为66万吨,1999年约89万吨,2000年约66万吨,2001年1月至8月约47万吨。与此同时,其价格却一路下压(详见附表1)。根据海关统计,上述四国在2000年对华出口的平均到岸价格约为781美元/吨,可是在2001年1月至8月份对华出口的平均到岸价格为705美元/吨。“国内铜版纸企业的飞速发展应该说也有国外公司的功劳,因为是他们的一些举动在逼着国内企业的成长。”中方企业有关人士分析。
根据国内企业提供的调查表明,进口铜版纸的正常价值,远高于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价格。四家申请人企业认为,进口铜版纸已构成倾销(详见附表2)。
据了解,由于此前中国铜版纸生产企业相对弱小,加上中国尚未加入WTO,打起反倾销官司来程序较为复杂。在中国加入WTO后,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反倾销条例》正式施行,为中国企业打反倾销官司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此,镇江金东纸业、山东泉林纸业、山东万豪纸业、上海江南造纸厂等4家占国内铜版纸产量60%以上的重点生产企业首次联合起来,于2001年12月底正式向我国反倾销调查机关提起针对上述四国的反倾销申诉。
四国铜版纸出口价
低于其本国价
国内铜版纸业受损严重
据代理此案的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介绍,初步证据表明,此次韩、日、美、芬铜版纸等四国出口至中国的价格约低于其本国价格二成以上,存在明显倾销行为。
中方企业的该有关人士认为国外公司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企业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对现实和对未来的损害。其一是对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的压缩;其二是对国内企业的生产、销售的挤兑以及使国内企业在吸收就业方面的能力下降,而且在正常的财务运作方面也将受到影响即发展空间受到影响。
如果以韩国铜版纸为例,人们不难解开四国铜版纸倾销的谜团:
国内铜版纸企业在计算韩国产品的倾销幅度时,采用韩国国克重为80克/平方米和100克/平方米铜版纸的国内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其正常价值的基础;采用中国海关统计的韩国对华出口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计算其出口价格的基础,得出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韩国铜版纸出口价格(中国市场)为678.59美元/吨。
在上述出口价格的基础上,增加“因产品出口,出口国对商品或配件直接应征收但又未征收或又退回的税收”;扣除国际海运费、国际保险费、港口杂费、国内运费、国内保费、包装费、折扣、佣金、信用成本、仓储、商检费、关税和其他费用(铜版纸产品从韩国主要港口到中国港口的运费约为30美元/吨,韩国到中国的海运保险费率为0.2%),由此得出2000年7月~2001年6月韩国铜版纸出口价格(韩国市场)为634.16美元/吨。而同期韩国国内市场铜版纸的正常价值为846.02美元/吨,韩国铜版纸出口价格远低于其本国价值,倾销绝对额高达210.86美元/吨,倾销幅度达31.07%。
同样方法计算出的结果:2000年7月~2001年6月,美国铜版纸倾销绝对额高达224.53美元/吨,倾销幅度达26.49%;日本铜版纸倾销绝对额高达438.62美元/吨,倾销幅度达56.52%;铜版纸倾销绝对额高达147.57美元/吨,倾销幅度达17.65%。
目前已知被控倾销产品的国外企业为韩国的韩松、新茂林、新湖、洪元、韩国制纸、启星制纸公司,日本制纸株式会社,美国的维什维克公司,芬兰的斯道拉·恩索公司、芬兰林业公司。上述四国的企业,其出口到中国的铜版纸占中国进口铜版纸总量的比例这几年一直在60%至70%之间(详见附表3)。
由于四国铜版纸的大量倾销,国内铜版纸业遭到严重损害(详见附表4)。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孙波透露,国内四家企业的生产能力占国内市场的80%,市场份额也接近80%。在2000年10月以前,都曾出现过产品脱销的现象。但从2000年10月以后,由于进口铜版纸倾销,致使国内铜版纸企业产销量下滑,到2001年,多数企业出现亏损。目前对于国内企业究竟在这次的倾销中损失多大,据称正在按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进行统计。
以反倾销调查申请人中的四家企业为例,在国内市场对铜版纸消费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申请人四家企业2001年上半年的铜版纸产品销售量比2000年同期几乎没有增长,比2000年下半年下降了16.93%。2001年一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库存增加了147.09%,2001年二季度增长了15.34%;价格持续下滑,2001年1月至8月份比2000年同期下降13.70%,其中第二季度的降幅更是高达18.47%;四家申请人税前利润持续下滑,2000年二季度比一季度下降15.32%,三季度比二季度下降14.83%,而从2000年四季度以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四家申请人认为,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扼制国外厂商不公平的贸易做法,中国的铜版纸企业所受到的严重损失将进一步加大,国内产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将进一步恶化,呼吁国家外经贸部对来自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分别征收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五十几的反倾销税,以保证国内铜版纸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国内铜版纸市场进入“后垄断时代”
企业需学会在规范竞争中发展
截至2000年底,国内铜版纸企业年产能力已达100万吨左右,主要集中在镇江金东、苏州载兴、山东泉林、上海江南、山东万豪、牡丹江大宇、东莞长安昌众等企业,约占全国总产能的90%以上。这些企业大部分是近几年由国外引进的20世纪末的新设备、新技术,具有起点高、质量好、消耗少、成本低、竞争能力强的优势。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至2003年,国内还将有5条新铜版纸生产线投产,使铜版纸的生产能力再增加100万吨,连同原有能力将达到年产200万吨的产能。其中包括已于去年8月投产的镇江金东纸业第二条年产50万吨的生产线;山东华泰纸业15万吨轻量涂布纸;山东泉林纸业20万吨铜版纸;山东晨鸣15.3万吨铜版纸;山东泰安纸厂5万吨铜版纸。
而极力争夺中国市场的韩国、日本、美国、芬兰铜版纸企业均具有强大的生产能力。
据调查,韩国铜版纸生产能力约为180万吨,大部分出口海外市场。2000年总产量和出口量约为135.2万吨和79.1万吨。中国一直是韩国铜版纸的重要目标市场,2000年韩国铜版纸大部分出口到中国市场。在中国铜版纸需求稳步上升之际,韩国厂商为进一步挤占市场,势必扩大对中国铜版纸的出口。
日本也是铜版纸的生产大国,2000年总产量和出口量约为644.4万吨和42.2万吨;美国一直作为铜版纸的生产和消费大国,生产能力和出口能力都很大。2000年总产量和出口量约为883.9万吨和76万吨。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我国纸及纸板生产总量的增加,对造纸原料的需求和对进口原料的依赖程度都在增大。因此,造纸企业尤应重视原料的供应问题。“入世”后纸张关税削减幅度由1998年年均关税20%左右,逐步降至平均关税5%~6%,进口纸将会增加,这对我国纸张市场和缺乏竞争力的生产企业会造成较大冲击。
这次反倾销案的意义应该说不仅仅在于避免了中国的造纸业免受损害,对于国内的其他行业更可以起到借鉴的作用。从中我们发现,国内企业的运作方式以及观念都在发生着转变。这意味着国内企业正在迈向成熟,正在运用WTO带给我们的公平竞争的大环境下运用WTO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在WTO的规则中发展。
《金周刊》记者秦翠莉 章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