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该局近日推出八项打假措施,以国务院确定的区域为重点,加大力度,开展打假工作。商标和包装印刷行业已被列入重点整治范畴。
这八项措施是:
第一,适时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以国务院确定的食品、药品、农资、棉花和拼装汽车为重点,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区域性制假产地、城乡货物托运业的重点整治;发挥生产企业掌握案件线索和识假辨假的优势,继续开避孕药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行动。
第二,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度。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分组划片(区域),对辖区内经营户和交易场所进行普遍巡查;严格市场巡查记录制度,建立与“经济户口”管理相配套的市场巡查工作档案;进一步落实基层工商所辖区责任制。
第三,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抽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结果由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及时组织查处。
第四,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强化大案要案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制度,排除地方保护主议干扰,加大办案力度,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各地对跨省、跨地区的大案要案应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招待案件上报备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制度。要把市场经营主体从事违法违章行为,通过建立档案形式,记录在案;对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查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的营业场所或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布;对严重违法或多次出现轻微违法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采取限制经营范围,不予年检等限制市场准入措施。
第六,以“12315”为依托,建立社会监督举报信息网络。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切实做到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汇总分析工作;接到的属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职树立范围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移送。
第七,严格规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建立进货索票(证)制度,验明商品来源渠道、合格证明以及法定标识;严格出库、上柜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商品的质量;完善售后服务制度,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和向消费者的承诺;支持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打假维权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件。
第八,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