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鸽投资日前披露的2001年年报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和解释段说明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此前要求公司清查的郑州分公司账外账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将其列入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部分。
年报显示,银鸽投资2001年因委托投资亏损以及计提各种减值准备,全年亏损达22781万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仅1.01元。但据其年报的审计报告显示,银鸽投资目前的窘境并非仅仅因为委托理财出现亏损那么简单,其郑州分公司存在的账外账也对合并报表产生了不小影响。
据悉,郑州分公司是银鸽投资在郑州设立的非法人营业机构,是公司在郑州的联络处。根据审计报告,该分公司"1997年、1998年分别以货币资金20376万元和23670万元进行短期投资等,获得投资收益分别为4606万元、3048万元,在发生当年却未如实披露短期投资和投资收益,而是以增加货币资金、增加收入、购买原材料减少成本、支付费用等方式实现利润"。"1999年至2001年以银行存款质押或银行承兑票据贴现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各年度分别贷款32000万元及18500万元和3100万元进行账外投资经营,并设置账外账;截至2001年12月31日,账外账并入银鸽投资会计报表后累积影响数为资产1720万元、负债3100万元、净资产-1380万元"。
这一系列叙述表明,郑州分公司早在银鸽投资1997年上市当年就已经成立,但对于郑州分公司的这些事实真相,银鸽投资在发生当年均未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在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中也从未提及,更"未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此导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即担任其审计机构以来,从未指出过这一情况。只是,注会何以在今年的审计过程中忽然发现了这一现象有待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