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内阁最近通过了溶剂使用规定草案,这项规定将相应的欧洲准则转化为德国法律。估计联邦议会将在今年夏季休假之前正式通过此项规定。
该规定旨在不断减少近地面的臭氧形成。由于排放的溶剂是臭氧的先导物质,新规定也适用于卷筒纸轮转印刷设备(不包括冷凝型卷筒纸机和单张纸印刷机),具体的适用范围:热固型轮转机的溶剂消耗量为15吨、商业凹印轮转机为25吨、包装凹印和柔印轮转机为15吨、丝网轮转机为15吨。
该项法规规定了烟道废气的极限值和所谓的扩散排放,即通过窗户、门和排气扇。对于这些物流必须每年作出溶剂平衡结算。极限值规定可作为一种选择,但设备经营者有责任作出减少溶剂量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