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中国入世后首例针对国外产品的反倾销案—铜版纸反倾销申诉,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据估计,相关初裁很有可能将于近一、二个月内公布。
按照国际惯例,在初裁前,政府将完成国内产业损害和国外产品倾销的调查和认定。在我国,产业损害调查和认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国外产品倾销调查和认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
为此,4月22日,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委派了由政府官员、会计师、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首先赴上海江南造纸厂进行产业损害调查,随后于4月24日赶往镇江核查金东纸业。据悉,国家经贸委初步认为,由于中国铜版纸产业处于明显的发展期,尽管进口铜版纸量在近两年来未有增加,但其低价倾销显然抑制了国内产业的发展,因此,进口铜版纸对中国的铜版纸产业的损害可以基本认定。
6月中下旬,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的有关官员先后访问了镇江金东纸业和山东泉林纸业,详细了解了铜版纸生产的工艺流程、产品分类和成本构成等,为真实、客观地分析国外企业应诉材料、评判倾销幅度奠定了基础。
种种迹象表明,铜版纸反倾销一案中国企业胜诉已成定局,关键在于倾销幅度的裁定究竟有多大。在中方企业的申诉书中,韩国的倾销幅度为31.07%,日本为56.52%,美国为26.49%,芬兰为17.65%。通常情况下,裁定的倾销幅度往往会小于申诉中的数字。但是,根据此次调查进展情况来看,业内有关专家认为,进口铜版纸的初裁幅度不会太低,以进口量最多的韩国铜版纸为例,其初裁幅度估计很可能在20%-30%之间,即韩国铜版纸在中国的价格届时将会上涨1100-1700元/吨。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以往国际惯例,反倾销税的征收不只从初裁公布之日起算,而且完全可以从立案公告1个月后开始追溯征收。换言之,即使是在初裁前进口韩、日、美、芬四国的铜版纸,但只要在2002年3月6日后进口,就有可能面临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据悉,在政府公布初裁结果后,下一步便是终裁,终裁一般在立案后12-18月内确定,按本案的时间进程来看,终裁应是在2003年2月6日前,最迟不会超过2003年8月6日。一旦终裁确认,则将对进口铜版纸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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