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陕西省环保局对全省十大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结果予以通报。
问题一:西安市部分小造纸厂污染反弹
截至6月28日,阎良区政府已全部拆除6家“十五小”造纸企业的厂房和生产设备。阎良区委决定给予原康桥镇镇长张安邦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府给予武屯镇镇长严志盛、区环保局局长郭胜民行政警告处分,关山镇党委给予原炮南包装材料厂法人代表张继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二:韩城市龙门镇阳山庄铁矿区小选矿厂污染和东王洗煤厂污染
截至6月30日,韩城市政府已责令两个持证采矿企业停产整顿,拆除取缔68个小选铁矿厂;并对市环保局、土地局、水利局给予通报批评,责成三部门主要领导书面检查。三部门已分别免去阳山庄矿区管理处主任徐敏庭、龙门土地管理站站长王启元、市河道管理站站长古高跃等3人职务。
问题三:华县陕西化肥厂污染
该厂近年来已先后投资2748万元用于治理,今年计划再投入866万元解决煤粉末和炉渣污染问题,并计划筹资1400万元削减吹风气、烟气排放,已被渭南市环保局列为限期治理项目。
问题四:耀县乡镇煤矿污染与生态破坏
耀县县政府已责成监察局调查取证,对1998年以前特别是1995年以前的部门管理责任进行查处,对9家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煤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五:洛南县小秦岭地区采金选金等矿产开发污染与生态破坏
经调查,洛南县所属小秦岭金矿区仍存在土法选金情况。截至6月底,县政府共取缔炸毁“三小选金”电碾子13台,收缴混汞碾94台,摧毁氰化池36个,切割拆除浮选、球磨设备9套,炸毁坑道坑口18处。
问题六:宝鸡县、岐山县造纸企业违法排污
宝鸡县政府给予违法排污的3家企业1—3万元罚款,已责成企业所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分别给予钓渭镇经委副主任陈德娃、阳平镇经委支部书记李权宪、宝丰纸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冶建玮3人免职处分,给予有礼造纸厂厂长贾让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原镇企业办主任田多才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环保局给予圣龙板纸厂罚款3万元处罚。县政府已责成蔡家坡镇党委、镇政府给予镇企业办主任蔡栓怀,龚刘村主任苏恩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圣龙板纸厂厂长王新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厂污水处理站站长苏怀让撤职处分。
问题七:武功县小造纸企业污染反弹
武功县对17家造纸企业彻底予以取缔,责令5家治理未达标企业停产治理。咸阳市环保局对该县东方纸业集团公司、秦洋有限公司、凤华造纸一厂等11家造纸企业分处5万元罚款,共计罚款55万元。
问题八:安塞县、志丹县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区采油污染
延安市政府已责成市水利局负责实施划界定标工程,市环保局负责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油井关闭工作,要求9月底前全部关闭。截至7月15日,延安市环保局已强制关闭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油井11口。
问题九:神木县、府谷县土炼焦、小机焦污染
截至6月底,榆林市和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依法责令39家违法企业限期整改,责令9家违反“环评”和“三同时”企业停产整顿,并给予罚款处罚。其中市环保局对13家严重违法企业共处罚款21万元。
问题十:城固县、洋县、汉滨区皂素化工污染
汉中市现有的39家黄姜皂素加工企业已全部责令停产治理,其中14家未作环评和擅自启封生产企业被处以罚款。
安康市政府已责令汉滨区现有6家黄姜皂素加工企业全部停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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