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每日新闻 > 正文

新闻查询


恒丰纸业通过决议 调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期限
2002-08-12 景华纸业网
  8月8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群益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期限条款调整为一年三个月的决议。

  2001年7月,经恒丰纸业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与北京群益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群益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为一年(详细资料刊载于2001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2年8月7日,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协议期限条款调整为一年三个月,至2002年11月7止。受托公司承诺,资金处于安全状态,并一切按协议执行。(作者 CIVA09)

声明:本文版权属本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报道: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两个市场"对接逆势破浪前行
恒丰纸业大量项目相继竣工 增加新利润增长点
恒丰纸业公司党委实施"三心"工程推进企业发展
恒丰纸业公布分红方案 6月13日发放红利
 
用户注册 | 站点导航 | 关于我们 | 为您服务 | Email我们

Copyright © 2000-2002. JingHua Paper Inform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景华纸业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