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控(600137)9月4日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称,四川泰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几起借款纠纷近日审理终结,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成都中院判决第一被告四川泰港支付原告中国银行成都市新华大道支行承兑汇票票款400万元及罚息。第二被告ST长控对四川泰港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四川泰港追偿。
成都中院另判决第一被告西藏金山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行新华大道支行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4000万元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第二被告四川泰港和第三被告ST长控均在4000万元范围内对金山公司上述所欠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该责任后,有权向第一被告金山公司追偿。
此外,由于ST长控为四川泰港借款纠纷一案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绵阳中院裁定冻结公司所持成都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和成都中元浆纸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权。
公司称,以上判决和裁定事项生效,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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