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欧洲议会对提高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生率、减少对环境破坏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87票同意,6票反对,53票弃权,从而使此项提案正式成为欧盟的法律。根据这项新的环保法律,欧盟各国必须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生率从目前的较低目标25%提高65%。目前,这项法律还需要欧盟15个成员国批准才能实施。
这项法律是欧盟各国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再生的努力的一部分。这项由荷兰社会民主党人多兰提·柯倍为主起草的法案,旨在寻求对1994年欧洲议会通过的关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法进行补充,并对玻璃、金属、纸和塑料等包装废弃物提出了不同的回收率要求,同时提出了一些鼓励措施来推动企业界和消费者使用和购买由再生材料生产的商品。
根据法案,欧盟各国有权自主决定由谁来支付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生费用。柯倍表示,此项提案的目的是促进各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竞争,引导企业增加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生方面的投资。
包装界的一些观察家认为,此项法律设立的回收目标不切实际。提高回收率意味着增加开支,他们对这些增加的开支能否带来相应的环保利益表示怀疑。欧盟的食品和饮料贸易协会也表示,根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生领域目前的成就,如果再进一步提高回收率,势必加大各欧盟成员国之间在回收再生产业的差距。对一些回收率较低的国家,将意味着更难追上那些回收率高的国家,企业的成本将大幅度增加。
目前,欧盟各国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生能力差别较大,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和瑞典做得较好,其回收率在1998年即已在60%以上,意大利的回收率只有28%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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