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4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液碱、黑液购销协议。双方互相保证向对方提供生产所需的液碱或黑液产品,并确定了结算价格,此外,双方还就供货方式、产品质量保证、货款结算方式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液碱黑液购销协议》,青山纸业向青州造纸公司销售液碱8,200万元/年,购买黑液3,400万元/年。双方按月结算,货款当月结清。
据公布的资料显示,黑液是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含有木材制浆过程中溶释出的大量有机物木素及无机钠盐,在大型综合性制浆造纸企业中通常都是在工艺过程内部消化回收转化成可供制浆用的液碱,如排出工艺循环将导致附近水体严重污染。
液碱是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利用本公司及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排出的黑液为生产原料。该公司液碱产品有较大裕量,富余部分供给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浆重要辅料。
液碱、黑液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青山公司碱回收系统的产能裕量和系统设备工艺及加工成本优势,消化处理青纸有限生产过程中排出的中间副产品黑液,不但可以为交易双方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环保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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