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于井陉县苍岩山镇境内的无证造纸厂,近日被该县环保部门的一纸封条结束了其非法运营的历史。
上月媒体对该造纸厂无证运营的情况报道后,井陉县有关部门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井陉县环保局当即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依据有关法规在11月12日向该厂正式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井陉县环保局副书记赵卫新介绍,该造纸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项目之一,擅自建造小造纸项目属违法行为。联合调查小组在对该造纸厂进行突击检查之后,当场依据有关法规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和试产,并协调电力部门停止为其供电。经研究,最终决定对该厂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负责人张某在一个月内拆除生产设备。
井陉县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这家造纸厂,环保局还将责成专人对其拆除的后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杜绝其可能出现的“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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