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综合报道) 日前,吉林纸业(000718)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意向协议书”。本次转让完成后,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20009.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0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其总部位于四川成都,下辖9家制浆造纸企业。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竹木浆纸的生产及营销,年产商品竹木浆47万吨,文化用纸和新闻纸48万吨,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漂白硫酸盐竹浆制浆企业。
本次国有股股权转让,将进一步加快吉林纸业国有资产运营体制的改革,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益。本次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完成后,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重大问题决策权和资产收益权,选择经营者权和授权范围的生产配置、调剂权,并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资本运营,使现有资产限制存量充分启用,不断提高资产质量,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目前,有关各方正逐级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履行相关手续。 |
声明:本文版权属本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