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综合报道) 2002年12月25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于2001年10月16日接受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以来已满一年。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杭州特派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监管业务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的卢勇、韩方强、刘炳霖三人于12月23日-24日来公司对上市辅导工作进行了现场调查评估及验收。
在杭州特派办及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帮助下,股份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管人员以及所有员工都对上市的条件、责任与义务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严格要求,本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健全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议事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监督有保障;完善了内控制度,建立了经理纲要,信息披露政策,使公司重大决策全部按规范运行,做到人员和机构,业务和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注意避免同业竞争和不正当关联交易,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
杭州特派办在听取辅导机构和公司各中介机构的介绍,对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后,表示公司在经过一年的辅导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希望公司认作好上市申报材料工作,并祝愿公司股票早日发行上市。
因此,股份公司上市准备工作已顺利通过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公司的股份制改组;第二阶段:聘请辅导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辅导。据悉股份公司将开始进入第三阶段即制作并上报材料争取上市阶段。(景兴纸业 吴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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