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日前公布了《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并决定自2003年1月15日起施行。据了解,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制定,目的是规范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
国家经贸委有关官员表示,这个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产业损害调查部分的一个细则,也是落实三个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的细则。根据有关规定,在反倾销调查中,外经贸部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部分,国家经贸委负责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部分,日前外经贸部也已出台了相关细则。
规定显示,依据反倾销条例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及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相关活动,适用该规定。国家经贸委负责反倾销产业损害的调查与裁决,涉及农产品(相关,行情)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该规定的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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