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通讯员 徐守福报道) 近日,记者从鲁消协字[2002]29号文件获悉,华泰集团获得山东省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受到了全省通报表彰。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广大工业、商业和服务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山东省经济健康发展,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省贸易办公室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经过企业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市考评小组初审、省考评组考评及省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华泰集团等405家企业“山东省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多年来,华泰集团一直以用户满意作为企业的不懈追求,以诚实诚信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原则,狠抓产品和服务质量,始终将用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真诚和信赖对待每一个客户,从而在国内外同行业及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并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合作关系。特别是华泰新闻纸投入市场才一年多,就有近200家客户与华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02年华泰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制浆造纸业第一个驰名品牌,也是最值得广大客户信任的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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