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经贸委获悉,从1997年中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至2002年,中国反倾销共立案22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涉及钢铁、化工、轻工等行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亿元人民币。
有关人士称,这些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为所涉及行业的扭亏脱困、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并赢得了调整的时间。
统计显示,去年一年,中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上一年全年的案件多4起。10起案件按各产品年销售收入计算,达592亿元人民币。
2002年,相关部门运用国际惯例,参照各国的成功经验,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先后启动了汽车、钢铁、化肥等易受冲击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了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省市经贸委、企业四位一体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据悉,为了更好地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解决贸易纠纷,去年中国还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本报讯(记者吴金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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