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记者周在峰报道) 4月15日,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司薪酬与股权激励制度的方案。
该方案是由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试行方案,公司称,实行这一方案是为了健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更大地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核心技术骨干的潜能,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该方案的主要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公司高管人员和下属控股企业高管人员基本薪酬按照佛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其二,激励薪酬被授予人为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激励薪酬授予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当年上市公司配股条件中净资产收益率的水平。
激励薪酬的计提办法是在每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已实现税后净利润的基础上扣减当年股东权益资金成本后(注:股东权益资金成本的确定原则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五年期贷款利率乘以当年加权平均的股东权益),按20%比例提取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公司当年的股权激励基金,然后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当年制定的具体分配方案将股权激励基金具体量化到每个被授予人员身上,其中70%的激励薪酬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基金由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薪酬委员会负责,根据每年公司业绩情况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今后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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