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由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吉林纸业(000718)2002年年报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有关条款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该公司股票交易将于4月24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吉林纸业”变更为“ST吉纸”。
吉林纸业年报显示,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至2002年年底暂停生产,共完成产量21977 吨,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348万元,实现净利润-22817万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吉林纸业2002年度出现巨额经营亏损,2002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总额超过流动资产总额,经营活动已陷于停顿状态,目前公司的到期债务已无力偿还且未有债务重整计划。而公司的上述会计报表系根据持续经营假设而编制的,并未包括倘若公司无法持续经营,而需对有关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及分类作出的调整,该等调整将会对吉林纸业的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就吉林纸业编制上述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公司上述依据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在整体上公允地反映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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