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6月17日受理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57%)提交给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2项临时提案和第二大股东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36%)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1项临时提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列入年度股东大会议题,6月18日董事会对此予以公告。
1.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鉴于满佳丰先生、杨士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推荐冯志廷先生、魏军先生为董事人选的议案。
2.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调整部分董事及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赵卓娅女士辞去独立董事,推选曹新华女士、黄超先生为独立董事;王显周先生、郑家泰先生、刘洪芹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推选曾振宇先生、樊继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3.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增加佳纸股份公司“商号”,将“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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