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3年5月15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月30日,福建南纸将“2002年度分红派息”有关事宜予以公告,详细说明了利润分配方案,发放范围、金额、发放办法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30594.6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189,328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23,595,228.77元,结转下半年。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03年7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发放金额
1、每股税前红利:0.20元
2、对于流通股个人投资者,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为每股0.1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家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四、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4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7日 发 放 日:2003年7月14日
五、红利发放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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