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记者周在峰综合报道,2003年7月16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振业支行和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银行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本次担保数量8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自2003年7月18日至2003年9月28日。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3189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是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程控交换机,一点多址通讯设备,同步翻译兼容机,计算机软件及配套;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的财务、市场及资信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本次保证合同的签署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