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公告。 公告中称,根据民丰公司2003年3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提供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互相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有效期为一年),该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两笔共3140万元提供担保。
第一笔:贷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为2003年6月4日至2004年6月2日;第二笔:贷款金额1140万元,期限为2003年6月26日至2004年6月17日。
至此,民丰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为81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