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 商务部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据商务部8月6日发布2003年第3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决定自2003年8月6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4%-7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2003年8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铜版纸时,应依据终裁决定中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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