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aper.com.cn 20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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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8月26日在本公司30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15692223.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348941.5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041164.84元,累计资本公积金234866108.67元。董事会拟定200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现状及发展的需要,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⑴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改为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⑵原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四名,改为独立董事为五名。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机构的议案; 本着精简、高效和理顺管理体系的原则,对机构做如下调整:撤消公司证券投资部,原证券投资部人员成建制并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经营佳纸集团部分资产的议案; 会议通过关于租赁佳纸集团热电厂、制浆厂、木片厂、动力厂、5#碱回收炉等经营性资产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黑龙江造纸厂、佳纸集团公司关于斯达股权侵权案的和解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2003年6月30日,公司与黑龙江造纸厂、佳纸集团公司就斯达股权侵权纠纷案达成的和解协议(该事项详见2003年7月30日《证券时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⑴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帅建伦、张社佳、曾振宇、付平、王跃先、李金组成。帅建伦任主任委员。 ⑵提名委员会由帅建伦、冯志廷、王卫东、刘晋浩、王跃先、罗陈组成。帅建伦任主任委员。 ⑶审计委员会由曹新华、王跃先、王兆君、帅建伦、王卫东组成。曹新华任主任委员。 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兆君、刘晋浩、曹新华、王跃先、帅建伦、魏君、丛国权、孟宪有组成。王兆君任主任委员。 8.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半年度业务报告。 特此公告。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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