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纸业网记者周在峰综合报道)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宣纸集团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宣纸集团有意向转让、盾安集团有意向受让宣纸集团所持有的海螺型材公司国有法人股4500万股的全部股份,占海螺型材公司总股本的12.5%,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153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宣纸集团公司将不再持有海螺型材的股权。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螺型材的第二大股东。
中国宣纸集团公司隶属于安徽省泾县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出口宣纸和纸制品;销售、出口文房四宝;进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收购宣纸原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摩托车及零配件、酒、副食品等。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制造、加工、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炉具及热水器配件,水暖阀门与管件、家用电器、环保仪器设备。
股权转让完成后,该部分股权将变更为社会法人股,转让价格每股3.4元,计人民币153,000,000元。资金来源为盾安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持股变动尚需获得有权批准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