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河南省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情况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河南省环保部门查处的十大环境违法案件。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河南省所辖各流域主要河流水质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污染加重趋势。为此,今年以来,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并继续组织开展了“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据统计,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各省辖市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27家,其中104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治理,79家企业被限产限排、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112家被经济处罚,54家企业被依法取缔。此外,7月上旬以来,河南省各级环保部门继续组织对不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出“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1195家,目前已有1046家被关闭取缔。
在被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中,影响较大、比较典型的十大环境违法案件是:
一、漯河汇通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据查证,该公司1997年5月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成投产,2000年又再次擅自扩建,现每天屠宰生猪500头,产生污水600吨,但该公司新、老生产线一直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通过一条地下通道排入小洪河,最终流入淮河。目前,河南省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二、安阳县违法建设多家钢铁冶炼企业案
今年以来,安阳县水冶镇、铜冶镇、许家沟地区违规新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多个。8月中旬,经调查取证,河南省环保局对安阳县汇丰钢铁有限公司、安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安阳县博盛钢铁有限公司、安阳市顺成洗选有限公司、安阳县福鑫钢铁有限公司和中港恒昌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分别作出停止建设、生产并处罚款的决定。
三、平顶山市小炼焦群死灰复燃案
去年以来,平顶山市宝丰县、汝州市境内相继建成400余家国家明令淘汰的“改良焦”。此外还有20多家企业未经审批开工改扩建机焦项目。8月上旬,河南省环保局、平顶山市环保局联合组织进行查处。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炼焦项目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对400余家“改良焦”限期于8月中旬前关闭、拆除。
四、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违法排污案
滑县第一造纸厂与新华造纸厂联合建成100吨碱回收工程后,中段水处理设施一直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河南省环保局暗查时发现,两企业在治理工程不具备调试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调试生产,造成部分造纸黑液和未经有效处理的中段水直接外排,滑县第一造纸厂外排废水COD浓度达3600ml/L,新华造纸厂外排废水COD浓度达6990ml/L,均严重超标。
五、博爱东方实业责任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7月18日,河南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博爱东方实业责任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证实,该公司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污水处理设备擅自停运,在发现执法人员进厂检查时才匆忙开启,外排污水COD浓度达2830ml/L,属于严重超标。河南省环保局立案查处了该案,责令该公司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对该企业处以罚款。
六、新乡新亚造纸集团公司违法排污案
新乡新亚造纸集团公司污水治理设备不能满足生产废水达标排放需要,部分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7月16日,河南省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二分厂造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COD浓度达3640ml/L,严重超标。新乡县政府已责令其停产整顿。有关部门给予该企业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七、舞阳明宇制浆造纸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4月11日,河南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舞阳县明宇制浆造纸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违法超标排污,经对其外排水取样监测,COD浓度达826ml/L。日前,河南省环保局已致函漯河市人民政府,要求依法查处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八、舞钢市海明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4月上旬,河南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舞钢市海明集团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违法超标排污,其外排水取样监测COD浓度达918ml/L,超标一倍多。针对该公司的多次超标违法排污行为,5月8日,河南省环保局致函舞钢市人民政府,要求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业整顿。但该公司未认真整改,并擅自于6月份恢复生产。
九、南阳泰龙纸业公司新野分公司违法排污案
河南省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分公司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其外排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高达3910ml/L,超标7.7倍。新野县人民政府根据河南省环保局的要求,已责令该分公司立即停业整顿。
十、太康县造纸厂违法排污案
该纸厂过去曾多次向涡河偷排超标污水,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今年7月11日,环保部门又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储水池下有一直通太康沟的地下暗道。该厂擅自设置暗道,严重影响了治污设施的正常使用。
据经济视点报报道,十大案件当中,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违法排污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十大环境违法案件。(牛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