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日前,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五里桥14家造纸厂进行了强制执行。
临泉县五里桥14家造纸厂位于县城东商业行政办公区内,以废旧书报纸为原料生产卫生纸,属污染型企业。多年来,这些厂家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其中5家造纸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另外9家造纸厂虽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长期闲置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废水,造成严重污染,给临泉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经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2002年11月25日,临泉县人民政府分别对这14家造纸厂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9家造纸厂向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经阜阳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临泉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这些造纸厂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继续违法生产,超标排污,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及新闻媒体的关注。临泉县五里桥14家造纸厂违法排污案成为安徽省十大环保案件之一。
临泉县人民政府依法向临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及时立案并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认为临泉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并及时向这14家造纸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日前在临泉县公安、工商、供电、环保等部门的配合下,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超标排污的14家造纸厂的生产设备,强制14家造纸厂关闭,责令其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