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3公司简称:青山纸业编号:临2003-014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3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出度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255,932,6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2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932,6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932,6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932,6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932,6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932,6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股证字[2003]第020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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