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关 5万吨以下制浆造纸不予立项
据从河北省环保局获悉,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近日出台。
根据新规定,新建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初审,主要涉及的环保问题有: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年产5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年产两万吨以下的熟料造纸、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下小型电镀、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印染,以及可能对地表水、地下水构成严重污染的小型化工项目,原则上不予同意向有关部门申报立项。
——新建大型工业项目厂址,距居民区不得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对于国家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普通组装加工、分装复配、物理成型等工艺简单、污染较轻的二类工业项目,与居民区的距离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执行;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的冶金、建材、化工、医药等工业项目,应与居民区保持300米以上的距离(非城市地区不得少于500米)。
——凡使用或能够产生剧毒化学品、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不得建设在水源地及其上游和城、镇或居民区主导风向上风向。
——110KV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项目,在其高压线路走廊内不得建有居民房屋、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在城市建成区内建设影响城市景观,或产生噪声、振动、异味、辐射等对周围居民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周围公众的意见。(王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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