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市的管理层来说,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以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可见信息披露的本意应是引导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然而,从实际情况看,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则是股市里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有的上市公司利用信息披露来为机构投资者操纵股价服务,或者是一些机构投资者利用上市公司不规范的信息披露来达到自己操纵股价的目的。以至某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了蒙蔽投资者,甚至是误导投资者的工具。比如,最近两天恒丰纸业的信息披露就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当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来说,披露的信息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利空成份的信息,也可能有利多成份的信息。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理应将近一个时期的利空利多消息一并公告才是,以便给投资者一个客观公正的信息公告,利多利空自由投资者自己来把握。但恒丰纸业却不是这样,也许是为了让自己的公司多一次出镜的机会吧,恒丰纸业公司把本可以在一个公告里公告的内容却割裂开来,分两天予以公告,以至只看到第一则公告的投资者很容易上当受骗。
比如,恒丰纸业12月11日发布“理财亏损”公告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9日终止了与北京群益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理财5,00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收回现金1,675.72万元;有价证券(A股)市值2,488.41万元,合计4,164.13万元。投资收益率为-16.72%。这显然是一则带利空成份的公告!而根据这则公告,投资者对该股作抛售处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然而,且慢!如果投资者真是对恒生纸业股票作抛售操作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就在第二天,该公司的第二则公告出来了。这是一则“2003年度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由于本公司在本年度投产了两大项目(1.2万吨特种薄页纸生产线和1万吨铝箔衬纸生产线),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了生产规模和经营领域,本公司预计2003年度净利润将比2002年度增长50%以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度报告中披露。可见,如果投资者只是在看了第一天的第一则公告后就作出抛售操作的话,那么,在看到这第二则公告后,只怕该投资者将会欲哭无泪了。
而恒丰纸业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走势也正印证了这一点。12月11日,在第一则利空消息的打压下,该股票较前一交易日跳空0.24元低开,然而,随后该股在先知先觉的机构投资者的拉动下,最后该股反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24元,居然拉出一根实体为0.48元的光头光脚的大阳线来。而第二天,在第二则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该股再接再厉,跳空0.21元开盘,盘中股价一度上冲11.50元。在这两天之中,该股震幅达到了11.43%。
可见,恒丰纸业这种上、下集式的公告披露确实有着误导投资者的嫌疑。如果有投资者在12月11日这一天在看到第一则公告后而按当时的开盘价格抛出了自己手中的股票,那么,在随后该股走高的过程中,则该投资者两天中的损失将超过10%。如此一来,这恒丰纸业的公告不是在误导投资者又是什么?而更让投资者感到“猫腻”之处还在于,为何面对第一天利空消息的打压,偏偏有人敢于逆势将该股股价拉高?莫非他们提前得知了恒丰纸业第二天还有利好消息出台?或者说,恒丰纸业是有意事先安排一则利空消息来为机构洗盘服务,而随后又安排一则利好消息出来供机构拉升股价?
但愿笔者这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然而,尽管如此,面对恒丰纸业连续两天来的公告,同时面对恒丰纸业这两天来的股价走势,笔者不能不为恒丰纸业的这种信息披露方式感到可怕。幸亏笔者没有持有恒丰纸业的股票,否则,在12月11日这一天,按10.32元最低价抛售股票的人就肯定是我了。(搜狐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