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是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名称为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每股1.50元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2000万股。1998年7月16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8〗39号文件批准,公司更名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74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A股4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1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该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74号文《关于核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已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截至2003年12月20日,公司内部职工股距A股发行之日已满三年,将于2003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为2000万股,其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内部职工股数为1.2万股,按规定暂时锁定。
公司内部职工股持股人数为3868人,人均持股5170股,内部职工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元。
职工股上市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项目变动前(万股) 变动数(万股) 变动后(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80008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8000 8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2000 -2000 0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10000 -2000 8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4000 +2000 6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000 +2000 6000
三、股份总数 14000 0 14000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