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2002年已连续两年亏损,预计2003年度仍将亏损,公司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03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暂停上市。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