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流域枯水期易发的跨省界污染事故,环保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环保局于l月至2月底组织开展跨省界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在各自辖区开展一次跨省界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对各地区水质水情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部位和单位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同时,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及各地造纸、化工、印染、水泥、炼焦等重污染行业集中地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启动限产限排应急预案。此外,对近年来反映突出的污染事故和纠纷问题,要进行回顾性检查,对群众投诉问题,上下游要主动联合进行实地调查,找准对策、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通知还提出,各级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水利、城建以及流域机构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江河水量变化、闸坝调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共同采取措施,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