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平,江西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逮捕前为南昌市经贸委调研员。法院经审理查明,姜和平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389万余元,另有48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鉴于其有立功表现,2月2日,法院遂一审从轻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姜和平在被关押期间,经过反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写下了长达8页的《悔罪书》。以下是从中节选的一部分——
我从一名切料工人成长为一个大型企业的经营者,靠的是党和组织的培养、工人师傅的帮助。但在地位和权力面前,我没有很好地把握住自己,不是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是用这个地位和权力为自己大肆收受贿赂,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古人云:“权钱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关键在于是否用权正当,取钱有道。”我所走过的犯罪足迹正如以上所述,步入泥泽就是在权与钱这个关键的地方没有摆正位置。我在担任企业主要领导后,开始时还有雄心壮志,带领大家在艰难的环境中开展第二次创业。但从1997年到2001年这五年的时间里,自己在这个权与钱的天平上慢慢失衡,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帮助担保和结算货款、工程款的便利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和钱物,而且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生活作风腐化。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一个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一个大型企业的经营者,我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记得有人说过,“一个当官的只要沾上了一个贪字,无论是贪财,还是贪色,就一定会身败名裂”。自己虽然是一个企业领导,但同样验证了这句话。透视自己的心理,总结自己犯罪演变过程,究其根源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忘记了党的宗旨。我不是用党和政府交给自己的权力去发展壮大企业,去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神奇的摇钱树,收受贿赂。
二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我错误地认为钱是万能之物,钱可以领导一切,可以改变一切,使自己钻进了钱眼里不能自拔。
三是法律意识淡薄。自己懂法很少,且目无法纪,从没有认真执行过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自觉遵守过法律规范内容,并始终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即使收了人家送的钱物也不会轻易被发现,以致使自己在违法犯罪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四是道德意识浅薄。自己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个人道德缺乏自律,生活作风腐化,既败坏了党风党纪,又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更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五是没有自觉接受监督机制的监督。我没有把自己置身于民主监督之下,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而是视民主监督为聋子的耳朵——摆设,不愿接受来自任何方面的监督。
在被关押的9个多月中,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且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我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呢?俗话说得好:“钱是一个烫手的东西,取之无道的钱,一旦东窗事发,钱就跟灾难连在一起。”
洋洋万言也难以表达我的认罪、悔罪之心,我的心愿只有两个,一个是老实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做一个平平常常有益于社会的人,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各级领导的挽救。二是以自己活生生的犯罪事实,警示后人,教育后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