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30日,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A4复印纸(重量为70~89克/平方米)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25610。本案调查期为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根据澳大利亚Pty造纸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造纸业提起的申请,2003年8月11日,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对调查期内中国出口A4复印纸的企业: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轻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反倾销调查结果表明,其倾销幅度可以忽略不计。根据澳大利亚关税法案[1901],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A4复印纸的反倾销调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