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刘舒凌)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台办副主任王化鹏说,在坚持WTO规则前提下,大陆方面对台商投资出版业采同等优先原则。
王化鹏二十五日在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两岸出版交流情况时,作以上表示。
王化鹏说,两岸出版交流从一九八八年开始,至今已十五年。两岸的出版交流逐渐由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从一般交往到实质性合作。
王化鹏特别提到,近年来,两岸版权贸易日益频繁,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大陆目前有三十八家图书公司经营两岸出版物进出口业务,福建成立的“台湾书店”及“闽台书城”经销台湾出版的图书,为大陆读者及台商提供了方便;两岸出版界人士每年有数以千计的人员往来,在合作出版、编辑、发行、物流、印刷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
据统计,二00二年至今台资在大陆成功投资印刷项目共四十二项,投资总额二点一四亿美元。
闽台图书有限公司是首家由两岸海峡书商共同成立的分销企业,其在福州成立的闽台书城经营良好,但计划设在台湾的台闽书城还没开张。王化鹏说,在今年一月的北京图书定货会上,台湾发行商还表示,很乐意促成这件事情。他说,希望大家多做工作,尽快把这个书城办起来。
王化鹏称,今年十二月一日后,除了已经开放的书刊零售企业,外商也可在大陆成立书刊批发、连锁企业。台商在大陆设立的企业如果发行台湾图书,只要经过进出口公司这一进口渠道,就可以发行。
他还表示,许多外国企业如贝塔斯曼已与新闻出版总署联系了很长时间,它们都将大力拓展大陆市场业务;新闻出版总署在审批的时候,愿在同等条件下给台港澳投资者以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