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桂林网消息,3月26日,记者在桂林市环保局采访时得知,去年夏季被市政府下令限期治理、列入广西自治区重点控制污染企业之一的荔浦纸业有限公司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达到国家一级排污标准,得到市里的充分肯定,并得到荔浦下游平乐县、梧州市以及广东地市的普遍欢迎。
荔浦纸业有限公司是荔浦县文革前的大企业,多年来为荔浦县的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的排污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不时悄悄超标排放,曾一度严的影响了企业周围环境和平乐县以下的区内外地区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被桂林市环保局先后处罚了40多万元,由此也引起了桂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于去年6月26日下发了限期治理的通知。
荔浦纸业有限公司接到桂林市政府的限令后立即行动起来,在市环保局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先从内部各车间严格要求,重重把关,变废为宝,不再排放污秽,用水循环生产,并投入135万元新增一台周边传动刮泥式澄清池和一套移动式吸泥系统,有效地制止了生产中的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经环保部门检验,整个设施及排污效果达到了国家少有的一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