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实习记者 刘晓星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对梅城镇卫生纸厂违法排放有毒气体导致86人中毒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作出判决,事故责任人龙金林、张旭龙、刘满元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并处以罚金共22000元,并由3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共同赔偿4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72656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废气放倒86人
2003年5月8日,对于梅城镇东华完小的周晓琪、吴鹏辉等86名学生来说,是一个黑色的回忆:准备就寝的同学们相继被室外袭来的刺鼻的“农药”味放倒。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伴随他们的是大量的药物及反复发作的头痛、腹痛等不良症状。
据东华完小校长刘杰华介绍,当日大约20时40分,有同学在寝室闻到浓烈刺鼻气味后出现呼吸困难、头昏、乏力、干咳,有的还伴有咽干、喉痛、恶心等症状。他急忙和几位老师赶往学生宿舍楼察看,刚到门口,令人作呕的腐臭气铺天盖地地袭来,熏得人直打踉跄。就在当晚,出现中毒反应的38名学生和1名教师被送往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此后,又有46名中毒的学生和1名住在纸厂附近的居民住院,此事件共有86人不同程度中毒。
事故发生后,经益阳市、安化县环境监测和司法专家现场勘查,很快认定酿成这起大祸的就是距东华完小宿舍楼仅200米远的安化县梅城镇卫生纸厂。当晚,该厂以木片为原料违法化学制浆,使用蒸球进行蒸煮生产,排放的含硫化氢的废水及有机废气经过下水道溢入学生宿舍区,导致这起污染事件。
土法制浆酿大祸
梅城镇卫生纸厂由龙金林、刘满元、张旭龙合伙经营,始建于1992年,直至2000年底才获得营业执照。
龙金林等3名厂主明知国家严禁上马小造纸厂化学制浆项目,却私自购进两台容积各为14立方米的蒸球及560吨芦苇,偷偷进行化学制浆造纸,废水经过自行设计的4个简易沉淀池后,通过暗沟排入一条排水沟中。该排水沟从东华完小学生宿舍楼以及东华信用社、供销社等单位的宿舍楼下面流过,并与东华完小学生宿舍楼的多个地下水孔相连,废水最终排入资江的支流。该厂的高温废气最初直接向空中排放,后改为先排入一容积约两立方米的冷水池冷却后,与废水一起排放。
记者在事故发生后在该厂采访时发现,该厂造纸生产是在简陋的工棚内进行,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自从该纸厂开始生产,距该厂仅有200米远的东华完小的师生及周围的居民就一直被刺鼻的臭气困扰着。东华完小多次与梅城镇卫生纸厂进行交涉,附近居民也多次投诉该厂的污染问题,安化县环保局多次派员进行现场督察,要求该厂尽快治理达标排放。但该厂的污染却一直未停止。
污染应该由谁来买单?
2003年5月14日,酿成这起污染中毒事件的3名肇事者龙金林、刘满元、张旭龙被公安局依法拘留;同年6月14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为中毒学生开通了“绿色生命通道”,使中毒的学生得到了及时的诊治。记者于2003年6月23日赴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访时,该院负责人说,医院为抢救中毒师生所花医疗费已高达11万元。但是龙金林等3名厂主已被关押,他们仅在事发当晚主动送来5000元“应急”,此后再没有付过一分钱。其余的款额都是由镇政府、教育局、环保局和医院垫付的。
一些学生的家长还带着孩子到湖南省劳动保护卫生研究所医院就诊。2003年6月19日,记者在该医院看到,护士正在对中毒的学生周晓琪进行体温检测,一阵剧烈的头痛使周晓琪从睡梦中醒来,脸上满是汗水……据该院副院长陶柏文介绍,院方对这些学生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未发生器质性病变,但由于心理恐惧因素,头痛、腹痛等临床表现比较严重,均认定为“综合性毒气中毒症恢复期”。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中毒的学生已有16名在家长陪同下到该院住院诊治,每家花费上千元。这对于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作茧自缚被判刑
2003年8月4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龙金林、张旭龙、刘满元犯重大环境污染罪。同时,东华完小吴仁丰等44名小学生和教师周令媛、居民张腊花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3被告人以及梅城镇卫生纸厂原经营者龙四红共同赔偿其医药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48万余元。
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金林、张旭龙、刘满元的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因龙金林、张旭龙、刘满元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给吴仁丰等4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被告人龙金林、张旭龙、刘满元和非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龙四红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医药费、继续治疗费等72656元。上述4人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污染事故拷问“父母官”发展观
在采访中,很多人对安化县政府和安化县环保局提出质疑:该厂为何在梅城镇政府的眼皮底下非法生产如此长的时间?排污许可证和各类手续又从何处来?为何事发前安化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却未见到该厂停产?
“小造纸”一直是被国家列为必须关停、取缔的“十五小”项目。2002年1月,安化县政府对全县范围内的60家土法生产企业进行清查,全部予以关停整顿。2003年3月9日,安化县“十五小企业整顿小组”要求梅城镇卫生纸厂停水、停电、拆基建、搬原料、取消执照。但是到了2003年4月12日,这家企业又摇身一变成了安化县保留的5家企业之一,同时也顺利地拿到了排污许可证,而原因是龙金林等人扩大了再生纸的生产规模,符合国家政策,同时该厂向安化县环保局缴纳了污染治理资金。之后,该厂购置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圆形蒸球等设备。但令人惊奇的是安化县环保局多次到该厂检查,对该厂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却置若罔闻。
该县环保局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该局在这一重大污染事故中确有责任。2003年3月20日,他们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指出该厂必须在2003年6月30日前搞好排污设施,环保必须达标,并规定该厂只能经营再生纸制造,不能进行制浆作业。而该局一位分管的副局长也因涉嫌渎职被刑事拘留。
但在记者采访中,有相当一部分当地人认为,在这样一个人口过百万的国家级贫困县,像梅城镇卫生纸厂这样的企业,基于经济考虑,不可能不受到“关照”。这样牺牲环境发展经济也是无奈之举。那么,在这无奈的背后,我们如何面对受伤的孩子们惊恐的眼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