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西宁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西分局公平交易科接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称,西宁市胜利路电子市场东厅负一层50号在出售仿冒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简称APP)的打印纸,有非法使用该公司注册商标“APP”的侵权行为,加上假冒纸品品质低劣,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接到投诉后,公平交易科的执法人员根据这一线索,先暗查了胜利路电子市场东厅负一层50号,随后顺藤摸瓜,查到了位于海湖路虎台机械厂院内的加工厂。
执法人员介绍,这个加工厂名为西宁城西亿玛京舰特纸加工厂,厂方只有北京亿玛华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授权书,而产品的包装上却写着亿玛京舰纸品(北京)有限公司,牌子又是APP,而且假冒的外包装箱和内包装纸的颜色是蓝色,没有暗格,真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同为墨绿色,且上面还有暗格。这个厂以每吨4500元的价格从宁夏美利纸业购进原纸,切割包装后直接出售,西宁市胜利路电子市场东厅负一层50号就是销售部。这个厂是从3月底开始生产的,每天的产量在1吨左右。
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判定西宁城西亿玛京舰特纸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查扣了现场的所有物品,其中假冒APP包装箱六百余套,APP内包装纸一千余张,生产用原纸7大件,切纸机一台,复印纸生产设备一套,还有部分已经切割好还未包装的散纸,总案值为108200元。(西海都市报 杨冰 祁国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