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企业优秀职工脱颖而出的环境,营造尊重知识、爱惜人才的氛围,加快林区经济建设的步伐,内蒙古林业(集团公司) 工会从今年起在林区各企业单位全面启动实施了“首席工人”制。
内蒙古林业(集团公司)工会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建立“首席工人”制的工作思路,并于2003年4月份开始在根河板业公司和富伦纸业公司两家企业进行试点。首席工人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攻关、提出建议、批评监督等方面具有优先发言权,其完成指标和工作业绩具有一定的标准示范作用。被聘首席工人可享受每月增发60—200元岗位工资。经过8个多月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开始在全林区全面推行。
截至目前,已有满归、莫尔道嘎森工公司等企业率先在生产一线及相关岗位中设立“首席工人”,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满归森工公司规定被评选为“首席职工”的,每月可享受40元的奖励津贴,年内连续两次当选的,每月提高10元津贴,每季度评选一次,任期三个月,可以连选连任。
“首席工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发了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热情,找到了建设学习型企业的有效途径,深受企业党政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欢迎。 (李喜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