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华东纸制品厂排放的废水直接流入细河之中,污染细河长达3年之久。4月30日下午,阜新市市长姚志平、副市长梁彦带领市环保局、法院、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华东纸制品厂进行检查。姚志平要求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据介绍,位于细河上游的细河区华东纸制品厂,于2000年5月份建厂,在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于2001年5月份正式投产。在该厂投产不久,市环保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其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直接排放造纸废水和超标烟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该厂以回收废纸来进行再生产,每天排放的80吨废水全部直接流入细河之中,其中含有的大量碱液和甲醇黏合剂等有害物质对细河造成了严重污染。为保护细河,防止污染,自2001年5月中下旬发现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行政,及时责令其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经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但是在法定期限内,该厂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市环保局为此及时向市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市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并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强制其停止生产。但是该厂拒不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理决定,依然进行生产,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4月30日下午,姚志平、梁彦首先到华东纸制品厂生产车间进行了检查,之后又到该厂排放废水的出口处进行了检查,发现其排放的废水全部直接流入了细河之中。姚志平在检查中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互相协调配合,并限期依法依规对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从根本上解决细河受到污染的问题。
检查结束后,副市长梁彦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就此事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华东纸制品厂立即停止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