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10日电 丛峰 刘忠俊 距震惊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时隔不到两个月,四川省一造纸企业顶风作案,偷排、超标排放造纸黑液,致使沱江再次受到严重污染,造成死鱼12万斤,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10日,眉山市政府责令仁寿县政府关闭肇事企业,彻底切断污染源,并建议依法免去仁寿县环保局局长职务,给予其他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据四川省环保局介绍,今年2月以来,位于眉山市仁寿县的肇事企业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在治污设备试运行过程中,违法超标排污,甚至擅自停运部分治污染设备,存在偷排行为,造成沱江支流球溪河严重污染,大量污染物沉积于河道。4月23日至5月2日,四川境内出现两次大规模降雨,沉积的污染物被暴涨的河水冲入沱江,致使沱江河水溶解氧急剧下降,造成沱江资中县河段出现大面积死鱼。
眉山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以来,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就在污染治理企业范围之内,多次被责令停产整改,却屡禁屡犯,性质恶劣。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眉山市决定对企业立即实施停产、停电、停排处理,并于5月4日执行到位;对企业处以15万元罚款;依法赔偿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仁寿县分管工业和环保工作的两名副县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依法免去局长职务,给予县计经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对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驻厂监督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外,仁寿县纪委给予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文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