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东坡区人民法院根据东坡区人民政府委托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依法对该区鸿源纸业采取强制停止制浆措施,现场查封关闭了该企业位于松江镇的造纸厂制浆蒸煮系统12个蒸球和通往制浆蒸煮车间的蒸气供气管道。该企业业主经过环保等部门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终于转变了观念,表示理解和服从处罚,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愿意与环保等职能部门一道共同治理污染,让与诗书城擦肩而过的一衣岷江水变得更加清澈湛蓝。
无视治理擅自启封
鸿源纸业位于东坡区松江镇眉青村的造纸厂,是一家年生产能力在1.7万吨以上的草浆造纸企业。该企业是省人民政府在2003年依法作出限期停产治理,且必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造纸废水治理任务、实施达标排放的该区5个造纸企业之一。鉴于其中3个企业一边生产一边治理进度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达标的实际,2003年7月17日下午,东坡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经贸等部门联合行动,查封了鸿源等3个造纸企业的制浆蒸煮系统,封存了制浆蒸球,拆除了蒸球的传动连轴器。
此后,其中两个造纸企业按照省上批准的治理方案抓紧整治,并先后达标。而鸿源纸业在限期治理期间,却采取“以新代老”的方式,即在眉糖路瓦窑村新建一座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的新厂替代松江的老厂。按理,这套治理方案应该得到肯定。但鸿源纸业却在新厂还没建成、老厂又未按省政府要求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竟擅自拆封,启用已经停止生产的老厂化学制浆蒸煮系统进行制浆生产,造成岷江支流体泉河河水污染加重,环境监管困难。
违法违规心怀侥幸
鸿源纸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2004年4月21日,东坡区人民政府对鸿源纸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闭鸿源纸业松江老厂的化学制浆蒸煮系统。
接到该处罚决定后,鸿源纸业负责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企业在没有治理达标的情况下,擅自启封生产所带来的环保后患,声称不服处罚。5月10日,东坡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开举行了鸿源纸业环境违法案听证会。会后,区政府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5月14日再次对鸿源纸业作出“立即停止制浆”、“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五日内”拆除全部蒸球的处罚决定,并将该处罚决定于当日上午9时送达。然而,鸿源纸业对此却是另外一种态度。
痛下决心切断污染源
5月20日下午,即在对鸿源纸业送达处罚决定书后的第6天,东坡区环保局按照监管职责,派执法人员亲临鸿源,实地检查该企业对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情景:老厂铡草车间,堆放着近日才收进的四五车麦草,有恢复生产的迹象,企业有人称:过几天就要恢复生产;老厂蒸煮车间的所有蒸球仍然保持原状,未作拆除处理,公司一负责人称:我的蒸球现在不会拆,等复议期、诉讼期60天满后,我自己知道该如何处理。公司负责人在解释未按处罚决定拆除蒸球的原因时说,主要是争取成都一家银行的支持,注入流动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自行停产并拆除蒸球。
东坡区环保局在指出鸿源纸业应当无条件服从停产治理、不能以“诉讼”为借口继续污染后,把鸿源的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5月21日,区政府委托区环保局向东坡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22日,区法院派员到鸿源核实情况,认为其环境违法事实确凿,程序合法。23日,鸿源纸业老厂蒸煮系统12个蒸球和通向制浆蒸煮车间的蒸气供气管道被查封关闭。
鸿源纸业负责人终于转变了思想观念,表示在治理尚未达标之前,绝不再度擅自生产。东坡区环保局则在加强治理监督的基础上,鼓励鸿源纸业加快治理步伐,做大做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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