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年产60万吨漂白化学木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接受国家评估
6月8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组对韶关林纸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漂白化学木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作出评估,专家组认为经补充、修改后,《大纲》可作为开展环境评价工作的依据。
韶关林纸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漂白化学木浆工程主要包括60万吨化学浆工程和24万公顷浆纸林基地两部分,总投资10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预计24.41亿元,税收3.87亿元,拉动农林业收入8.38亿元,对带动我市农业产业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韶关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该项目最早的筹备班子成立于1991年,计划由我市与印尼金光集团合资兴建,十多年来一直都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项目。
当日上午,专家组一行在市领导华培强、郑振涛、张志才等陪同下考察了工程拟选的位于北江岸边的曲江白土厂址和位于南水河南岸的乳源侯公渡厂址以及曲江县的林纸基地代表性的已建林区、拟建林区。下午,专家对工程重要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进行了技术评估。评估会上,工程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分别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大纲》内容进行了介绍,来自国家、省的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经过专家组认真讨论和评估,一致认为:《大纲》内容较全面,工程与环境概况基本清楚,评价因子选择基本正确,专题设置基本合理,评价方法可行,经补充修改后,可作为开展环境评价工作的依据。专家组还针对《大纲》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市长徐建华到会听取了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并对专家们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细致的评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