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纸业门户网站
首页新闻中心商务中心价格行情数据中心纸业搜索纸业社区服务中心
新闻中心首页
国内 国际 财经 环保 企业 印包 专题 分析 参考 直播 视点 纸业行 图片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0号 新闻纸反倾销期终复审案裁决公告

2004-07-01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7月1日发布2003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对终止征收新闻纸反倾销税后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做出裁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经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加拿大、美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很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很有可能再度发生;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加拿大、韩国、美国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保留原新闻纸反倾销税,即自2004年6月 30 日起,对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新闻纸仍然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裁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的期终复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评论】【推荐】【打印】【关闭

相关报道:
商务部公布新闻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
马来西亚新闻纸反倾销关税的延续受到国内抨击
商务部到华泰进行新闻纸反倾销调研
海关总署:新闻纸反倾销仍在继续
5年前新闻纸反倾销胜诉 福建南纸直追拔头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3年第29号公告:新闻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国商务部2003年第29号公告:新闻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决定对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
中国对加韩美新闻纸反倾销明年将到期 可能复审
热点推荐
目前,大宇制纸占铜版纸市场的7.5%,生产规模同APP、紫兴等大企业相比而言,我们生产铜版纸起步较晚……
服务中心
会员服务
欢迎投稿
图片新闻
观众陆续走出会场
 
 
公司简介 | 本站动态 | 服务条款 | 版权条例 | 免责条款 | 联系方式 | 公司招聘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0-2004. JingHua Paper Inform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