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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包装市场“洋将军”把门

2004-07-05 消费日报
 

    国内啤酒、乳制品、饮料包装市场被外资品牌垄断已是不争的事实。意大利的萨克米供应中国90%的瓶盖子,而国内的主要乳品、饮料企业都在使用瑞典利乐生产线。

    据中国包装工业协会提供的资料,包括伊利、光明、三元、蒙牛、娃哈哈、汇源等国内几大乳业及果汁饮料行业巨头所采用的无菌包装生产线及包装材料,均来自瑞典利乐公司。

    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无菌包装委员会秘书长李书良告诉记者,瑞典利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软包装供应商。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利乐很快成为中国最大的软包装供应商。2002年,该公司销售总额为75亿欧元,在销售额上,中国业务已占利乐全球业务的6%,利乐公司控制了中国95%的无菌纸包装市场。

利乐捆绑销售遭质疑

    最近,跨国公司瑞典利乐包装(TetraPad)利用占有中国95%的无菌包装市场的垄断地位,采取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竞争一事,引起越来越多业内外人士的关注。

    据李书良介绍,目前伊利、光明、三元、蒙牛等乳品企业均是利乐公司的客户。这些乳品加工企业的巨头在使用利乐公司的无菌灌装生产线的同时,还必须使用利乐公司生产的包装材料。专家认为,利乐公司采取的这种“灌装机与包装材料捆绑销售”战略,剥夺了中国乳品企业对于纸盒生产厂商及其产品、价格的选择权,正在影响中国乳品业的健康发展。

    瑞典利乐公司自1979年向中国广东佛山售出首台“砖形纸盒无菌灌装机”开始,从此不断加快在华发展速度,并从单一出售灌装机扩大到包装材料以及零部件供应等领域。该公司至今已在中国销售出千余台灌装机,取得中国灌装机市场95%的份额。可以说,利乐公司在中国的灌装机市场取得了压倒性垄断地位。

    利乐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前期,该公司以销售灌装机为主要盈利模式。第二个阶段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该公司在中国建立了包装材料厂后,逐渐将实现盈利模式从灌装机转化到包装材料领域。瑞典利乐公司采取的战略为“灌装机与包装材料捆绑销售”。

    该公司利用以上捆绑销售所产生的后果是,客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权选择其他包装材料公司,并迫使灌装机客户长期以来使用该公司的包装材料,达到排斥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该公司还采取其他一些手段,包括在其灌装机与包装材料上分别建立识别该公司包材的特殊装置与标识,以人为设置障碍的方式,排除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以停止、限制供应罐装机零部件相威胁,迫使客户不敢向其他竞争对手订购物美价廉的包装材料等。

    目前,中国无菌纸盒年消耗量约为100亿包,折合人民币约40亿元,约占全球市场10%的份额,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递增,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市场,潜力十分巨大。由于液态食品无菌纸盒包装所具有的优势,使其成为中国液态食品包装的主流,发展潜力尤为强劲。

    近年来,随着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部分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已经掌握了无菌液态食品包装材料的制造技术。但是由于利乐公司滥用灌装机市场的垄断地位,挤对和打压包装材料市场的竞争参与者,致使其他企业无法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专家表示,利乐公司实施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为,剥夺了消费者对于纸盒生产厂商及其产品价格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法则,使市场竞争格局趋于单一化,使质优价廉的产品无法进入市场。该公司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出售灌装机,足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和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使中国广大的液态食品包装市场受控于—家公司。

    利乐公司的这种捆绑式销售行为,在美国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以及欧洲联盟的反垄断法中,均被指控为不良竞争行为而受到禁止和取缔。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991年,该公司因在欧洲液体包装纸盒市场实施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被欧盟以及欧洲法院判处巨额罚款(欧洲法院1994T—83/91号)。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亦将“搭售”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

利乐“一统天下”将被打破

    面对利乐公司的垄断地位,国外跨国公司早就坐不住了。

    全球第二大无菌纸包装生产商——瑞士SIG集团康美包不可能坐视对手对中国市场的垄断。他们同样将中国看作是将来最大及增长最快的市场。去年11月27日,总投资额达9000万美元的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宣布,其设在苏州工业园区的纸盒包材制造厂动工。这是SIG康美包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座生产厂,标志着其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拓展进入全新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新希望和在世界500强中列第153位的美国国际纸业公司签署了战略联盟协议,共同打造一种新品牛奶。这是国际纸业首次和中国企业签订战略联盟协议。

    这次联盟很可能是新希望借助国际纸业公司,向以利乐包为主要包装的伊利、蒙牛等企业,发动鲜奶概念攻势的一个信号。其矛头直指利乐,也瞄准国内乳品巨头。

    新希望推出的鲜奶主要以“屋顶盒”包装面世。屋型包内则装的多是70-80摄氏度的温度下制作的巴氏奶,可以较好保存营养,但保质期只有十天左右。

    而利乐盒内装的是超高温奶。它的优点是运输携带便利,可以实现长途运输,并且保质期长达一个月以上,缺点是超高温灭菌过程中,营养成分损耗较多。

    新希望乳品事业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以“新希望”命名的新乳业品牌也开始在成、渝两地上市。在此基础上,新希望目前所有包装材料由国际纸业提供。国际纸业希望借助新希望乳业强大的资本背景以及乳业领域的积极扩张,用“屋顶盒”抢夺“利乐包”在国内牛奶包装领域的份额。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公司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国内纸质包装企业,2003年机制纸产能达到50万吨,产量达到35万吨,其中多层复合软包装的产量为2.4万吨。

    山东泉林包装公司总经理毕桦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的包装工业产值已达2200亿元,在国民经济40个主要行业中已上升至第14位。包装行业承担着3万多亿元工农业产品、1000多亿美元出口商品的包装任务,全行业的发展水平已达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国际水平。国内纸质包装企业的发展空间很大。

    他进一步解释,泉林纸业一只250毫升的包装盒价格为0.32元,而利乐公司的价格为0.4元,虽然质量一样,价格却比利乐便宜。但是国内大部分乳制品公司仍然只用利乐公司的产品,其中缘由不得而知。

跨国垄断带来巨大危机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利乐公司的案例只是相当多涉嫌垄断案件中的一件。据统计,在中国多个行业总产值的比重中,在华跨国公司的份额不断上升,比如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在华跨国公司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都在1/3以上。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发现,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95%的份额,瑞典利乐公司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95%的份额,美国柯达占有中国感光材料行业至少50%的份额,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70%的份额,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占有中国手机市场70%的份额……

    虽然中国出现了如此多的限制性竞争行为,但目前还只能称其为“准垄断”。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非罪过,只有利用自身强大来实施对市场不利的行为时,才是需要打击的对象。也就是说,判断在华跨国公司是否垄断,关键在于有无垄断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报告认为,在华跨国公司发生的限制性竞争行为,不少可归罪于对中国企业的并购。虽然企业并购并不当然地削弱市场上的竞争,但却能在很多情况下对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特别是同行业企业的并购,直接导致特定市场上竞争企业数量的减少,市场集中度提高,甚至出现少数在华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柯达公司1998年通过对中国感光行业的全行业合资,不但几乎将国内感光行业的所有厂家全部收购囊中,而且迅速把日本富士从中国市场的头把交椅上拉了下来。柯达在2003年又取得乐凯20%的股权,将进一步使已经没有还手之力的富士对中国市场的影响更加弱化,从而取得一统中国感光行业天下的绝对优势地位。

    从外资的行业分布来看,中国目前被外资垄断的行业远不止大型零售业,部分制造业也出现了“洋将军守门”的局面,如电脑、通讯、飞机制造由美资垄断,汽车行业由法资、德资垄断。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巍博士认为,从2002年开始发生在中国的跨国并购,都体现并购外方的全球战略。调查显示,参与并购的八成跨国公司认为,它们面临的竞争压力主要来自同一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国外竞争对手,而并非来自中国内地的企业。因此,对中国企业实施并购,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与其他国外巨头竞争的重要选择。

    针对跨国公司市场隐性垄断以及可能出现的行业垄断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说,中国正在成为反垄断的主战场,应当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用国家立法的形式规范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范围及方向,限制跨国公司这种任意的外部扩张,借此将可能的垄断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徽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郑舒玉认为,任何国家的反垄断法都不仅仅是为了遏制外国的垄断势力,而是要运用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管竞争者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它们在市场竞争规则面前是平等的,否则就谈不到公平竞争。然而,与国内一般企业相比,外国跨国公司因为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反垄断法在—定程度上会起到保护中国民族企业的作用。

    当前,世界上已经有83个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除了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外,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也都颁布了反垄断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正在向中国转移,并竞相在国内大量吸引高级人才,导致一些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新一轮人才流失。在知识产权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中国部分保密技术可能泄露或转移。反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对于技术的保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无疑会造成其在某些技术领域的垄断地位,并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构成威胁。

    跨国公司的投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势必将劳动密集、自然资源密集、污染密集的产业转移到我国。例如,近期跨国公司在我国剥离资产和业务,被剥离的往往是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含量较低的业务。事实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制造环节,此类资产和业务已不具有附加值。(消费日报 记者黄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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