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30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以中国湖南岳阳林纸集团为首的12家国内企业终于打赢了针对加拿大、韩国、美国的新闻纸行业提出的反倾销案。由此,中国将继续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据湖南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国新闻纸行业首次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取得的重大胜利,对国内其它产业来说,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原外经贸部于1999年6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9%~78%不等,实施期限自1998年7月10日起为期5年。反倾销税的征收,使得国内企业有机会在消除价格歧视后,同外国企业公平竞争。
经调查证实,中国新闻纸产业损害并非主要由国内新闻纸变化、新闻纸消费模式变化、国内新闻纸企业的正常竞争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因素造成的。初裁后,企业生产下降趋势得到控制,销售量出现回升。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裁定同时对国外动辄对中国出口产品实行歧视性反倾销调查,阻碍中国产品向其出口,也起到了威慑作用。而如今5年之期已到,期终复审裁定使反倾销税的征收再延长5年。
不过,如同业内人士分析,此案作为国内首起反倾销期终复审案的示范效应,以及对于国内新闻纸行业的心理作用,要远大于反倾销延续本身的实际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去年我国继续对加、韩、美进口新闻纸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但新闻纸进口量猛增至35.13万吨,较上年增长76.36%。由于取消了进口新闻纸3%~45%的滑准关税,转而执行入世承诺的8.5%的定率关税,俄罗斯、瑞典等未列入反倾销名单的国家成为我国进口新闻纸的主要来源国。显然,本次反倾销的延续并不能阻止除加、韩、美外进口新闻纸的涌入,而到2006年,进口新闻纸最终约束税率将降至5%,关税壁垒的保护作用也将进一步削弱。国内新闻纸业的竞争力,将受到严峻的考验。(记者方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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