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用机器设备净值13413万元抵押贷款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12日召开,会议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士林先生主持,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用公司机器设备(净值)13413万元进行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总金额为6700万元,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抵押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