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等7部门共同研究制定200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已清理确定上报了132家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专项行动历时3个月,至10月中旬结束。
今年工作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违背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二是赣江、袁河、抚河、饶河、乐安河等重点流域的违法排污问题;三是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尤其是钢铁、电解铝、水泥、造纸、电石、炼焦、铁合金和铬盐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以及地方公路、矿山开发中的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四是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原国家经贸委第6号、16号、32号令中要求淘汰的生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二次污染严重的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电机加工利用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和地区;五是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污染法规、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土规定”。
7部门要求,各地要加大对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力度,对凡是利用招商引资、整顿经济秩序、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等活动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干扰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土规定”,一律予以纠正;对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拒不纠正、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要公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