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瑞典企业有一项“额外”的负担,那就是生产包装的企业同时要负责包装的回收。但是,正是这种包装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制”让废弃包装在瑞典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 1994年,瑞典议会正式确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产者责任制”,其战略目标是要建设一个“把今天的废弃物变成某种可利用新资源”的循环社会。瑞典的法律规定,所有生产、进口包装和包装产品,以及销售包装产品的企业都有对包装进行回收利用的义务。
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自身没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回收系统,瑞典工商界各行业协会和一些大包装公司经过协调,在1994年成立了4家专门的包装回收公司,以帮助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的义务。瑞典纸和纸板回收公司、塑料循环公司、波纹纸板回收公司和金属循环公司应运而生,加上早先成立的瑞典玻璃回收公司,五大公司承担了瑞典全国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的工作。
除瑞典玻璃回收公司外,其余4家公司还共同组建了REPA公司作为其业务的服务机构。企业通过加入REPA并交纳回收费,可以让REPA代为其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的义务。值得一提的是,瑞典五大回收公司都不以赢利为目标,会员企业交纳的回收费和回收包装再利用的销售所得被用于在全国建立和维持一个完善的分类回收体系以及开展包装回收知识宣传等活动。
通过REPA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义务的企业,首先须按营业额交纳400克朗(1美元约合7克朗)或1500克朗的REPA入会费以及500克朗的年费,然后根据自己的包装类型和数量交纳回收费。为不给中小企业增添负担,年营业额在50万克朗以下的小企业可免交回收费。
加入REPA的企业可在包装上使用“绿点标志”,这种标志也为欧洲其它实行“包装回收费”制度的国家所采用。这样,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产品链中的销售商都可一目了然地知道某个包装是否进入了循环利用体系。不加入REPA的企业也可向瑞典国家环保局单独申报“绿点标志”。目前,瑞典仅有沃尔沃、麦当劳等少数大企业不是REPA会员。
自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以来,瑞典在包装的回收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1994年刚实行“生产者责任制”时,被回收再利用的包装仅为25万吨。而据瑞典国家环保局最新的评估报告,2002年对各类包装材料的平均回收利用率达到了65%,超过66万吨。这意味着,大量原先被焚烧和填埋的废弃包装现在正被重复利用。这样做的结果是,环境负担减轻了,能源消耗也少了。此外,“生产者责任制”的实行还促进了一批新型废弃包装回收利用企业的诞生。现在,瑞典每年甚至需要进口约14.5万吨的包装垃圾才能满足这些企业的生产需求。
包装回收循环利用的成功使瑞典把“生产者责任制”推广到了废纸、废轮胎、废汽车、废电子电器产品、农业塑料和废旧电池等更多的领域。“谁生产,谁负责”,完善的体制不仅给瑞典带来了更多的“绿色”,也创造出了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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